第四章
一、名词解释题
1.制度文化:是人们为适应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
2.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渐趋完备。宗法制在春秋时期瓦解之后,其影响长期存留在中国传统社会之中。
3.君主专制制度:是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君主专制脱胎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
4.三公九卿:秦朝统一之后,建立起来的中央官吏系统。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下有九卿(太常、朗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分理中央事务。
5.三省六部制:隋唐以后,以三省六部制的分权形式解决集权体制内的权力分配问题。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为国家最高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执行等政务。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为行政事务的职能管理机构,六部隶属于尚书省。三省六部制的确立,表明了传统社会中央集权管理体制的成熟。
6.郡县制: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政治经济的系列变动,土地兼并战争到处发生。在大国吞并小国之后.征服者大都将小国变成县郡,以隶属于自己的行政系统之下。这种郡县制在战国时代,已成为各国国内一般行政区划。秦汉时期以郡县制全面取代分封制,建立起天下一统的王权体制,君主集权达到空前的高度。
7.科举制: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土制度。
8.察举制:汉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都可以向皇帝举荐贤士。这种由地方官僚察访人才,向朝廷举荐的方式,称为“察举”。汉代察举制度是中国科举制度的雏形,它为隋唐时期的科举制的出现作了重要的铺垫。
9.九品中正制:是曹魏时期建立的一套较察举制度严格的选官制度。中央在各州郡设“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然后根据士人的晶级,向吏部举荐。九晶中正制从其本质上看,同样维护的是士族的利益。
10.明经科:在于察举通晓儒家经典的人才,东汉开始设置。隋唐以后,汉代察举考试中强调的儒家经学仍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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