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分为三类:从业关系、组合关系、分配关系。
2、劳动关系。(识记)
答:劳动关系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实现现实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为劳动力产权的所有者即劳动者;另一方当事人为资本产权的代表者即经营者。如雇主与雇员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向雇主让渡自己的劳动力,雇主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其中,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是连接雇主与雇员的最基本的桥梁。
3、劳动法律关系。(识记)
答: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人们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关系的类型。(识记)
答:由于对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性质和利益关系处理原则的不同,劳动关系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利益冲突型与利益一体型的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化的劳动关系和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5、劳动关系特征。(领会)
答:1劳动是劳动关系的实质与内容。劳动关系通常与集体劳动相联系,通常与有酬劳动相联系。
2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兼有的特征。
3平等性与隶属性。
4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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